一、 命題原則:

(一)命題教師應秉持專業,依據教學計畫之進度範圍設計評量試題,命題內容應兼顧知識、理解、應用、分析、綜合、評鑑等層面。

(二)命題務必兼顧難易度、鑑別度及適當的配分,並兼顧學生作答之時間。

(三)試題敘述應簡潔明確,並符合學生認知程度與生活經驗。

(四)試題應避免含有性別歧視、族群歧視或其他意識形態。

二、 審題原則:

(一)命題教師於評量日一週前將試卷交由審題教師審閱,審題教師於5日內完成審題工作,並將審題記錄表送交命題教師。

(二)審題教師依據附件審核項目審查並簽署,命題教師可依審查意見進行試題修改。

(三)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對於爭議性的題目,無法取得共識時,得提交領域召集人進行複閱,且教務處保有最後審核修訂權,以維護學生權益。

月考試卷命題及審題-檢核表.docx